(新加坡16日讯)“南大女生谎称遇袭案”;受访学生认为,女学生报假案,引发恐慌,应受惩罚。
《新明日报》报导,南大日前深夜惊传女学生遇袭,50多名辜加军警及警员到场,封校园、搜山林,盘查超过7小时,结果却揭露19岁女学生报假案。
这起“袭击”事件发生在前天傍晚6时24分,地点是靠近南大Hall 16及艺术、设计和媒体学校附近。
警方接到通报后,派了大批警员到场,展开大范围的搜捕行动,驻守出入口彻查往来车辆。
受访南大学生在发现有人报假案后,有者谴责女学生的行为,认为她不应该拿这种事开玩笑,应接受处罚。
资深律师陈其玉受询问时说,若报案者并非故意还情有可原,但若明知不实还报案,那么可能会在刑事法典第182项蓄意向公务员提供虚假讯息的条文下被控。
他也指出,无中生有者,若判罪成,报假案后动员了多少警力,造成有多严重的事态,这或都会成为判刑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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