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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炜恩:新春踩街不获批准 是内部沟通出状况
(麻坡19日讯)麻坡阳光青年团长黄炜恩披露,该组织顾问李锦兴日前指控麻坡阳光青年新春踩街活动不获警方批准被迫取消一事,纯粹是内部沟通与交接程序出现状况,才导致活动无法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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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日联同副主席侯震炫及刘秋丽到《中国报》麻坡办事处拜年时,作出上述回应。
他也说,他对于实际情况并不甚了解,更不晓得团内是哪位团员转达不实消息给顾问李锦兴,才会衍生出阳光青年顾问李锦兴提出申请不到准证的控诉。
他指出,根据和平集会法4(1)(d)规定,活动申请人必须不少过21岁,他相信该组织成员大部分是17岁,而如当局表示申请者仅17岁,在不符合法案规定下而不被批准。
他补充,当局规定所有的活动准证必须在至少14天以前提交,在申请过程中正值组织新旧理事交替,相信在事务繁忙下迟交上文件,申请于1月11日举办活动才不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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