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独家报导)执业律师颜炳寿指出,若顾客在店内喝醉酒后闹事,行为不检点,有关场所上至业主,下至员工都可能因此被当局罚款。
他今日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说,若顾客在酒吧、咖啡店、酒店或酒廊等娱乐场所喝得烂醉,做出一些不检点、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包括闹事和喧闹,那业主就要为此负上责任,并可在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8条文下,被当局罚款。
“允许顾客或任何人在你的地方公然喝醉,那包括业主、领班以及其他所有员工都要负起责任,可能会被罚款。若倒酒女郎是啤酒公司请来店内提供倒酒服务,那谁要负责任或存有争议性。”
颜炳寿强调,相关场所的业者和员工都有责任不允许顾客喝醉闹事,并指即便是业主当时不在场,也要为员工犯罪负责。
他昨日在其面子书专页上载一支视频,分享与醉酒相关的法律,当中提及酒客若喝醉到无法照顾自己,开始发酒疯、做出在沟渠小便等不检点行为,那可在刑事法典第510条文(喝酒者在公众场所失态)下,面对10天监禁刑罚。
他说,有关人士也可在轻微罪行法令下,面对14天监禁刑罚,而让酒客醉酒的宴会厅、餐馆、咖啡店、酒吧或酒廊老板,甚至是倒酒女郎,也会一并遭殃,可能被罚款300令吉。
“若屡次犯错,也可能造成地方政府取消营业执照,以及售酒执照不被更新。”
(取自颜炳寿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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