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卖淫集团“大单”、“小单”通吃!除了提供交通载送高级应召女送抵嫖客住家,也允许外劳在廉价酒店赊账嫖妓,更主打24小时无休,天天营业吸引嫖客眼球。
柔州警察总部与武吉阿曼警方联手,于8月27日及9月2日突击新山市区数家廉价酒店后,逮捕13名卖淫集团幕后经营者及31名应召女郎。
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今日召开记者会披露,这个卖淫集团自2018年起活跃,依据不同的配套,向嫖客收190令至650令吉不等的费用。
他说,应召女郎分为高级和低级,高级应召女可让嫖客通过手机应用程序 ,透过照片相中适合人选后,由集团的接送员载送至嫖客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依据距离每程收费20至50令吉。
他形容,嫖客透过手机程序召妓的过程,犹如食客使用外卖食物服务平台点餐一样,下单后将“菜色”(应召女)送至。
“至于低级的应召女,一般是负责接待孟加拉或缅甸的外籍工人,提供性服务,也让嫖客赊账嫖妓。”
阿育甘指出,部分皮条客也在廉价酒店楼下招客,展示手机内的应召女郎 ,若过路人士有兴趣则会带上廉价酒店交易。
警方于8月27日晚上10时30分行动中,逮捕相信是幕后经营者8名华裔男子 ,年龄介于39至63岁,以及12名年龄介于19至36岁的印尼籍和越南籍应召女;9月2日中午5时30分的行动则逮捕相信是幕后经营者的4名华裔男子及一名华裔女子,年龄介于31岁至45岁,以及19名年龄介于19至36岁的泰国籍和越南籍女郎。
阿育甘:警方一直都有行动
阿育甘相信,部分民众会质疑警方为何迟至今日才采取行动,惟他自问自答说,警方如今是要打击相关集团的幕后经营者,不仅是逮捕嫖客及应召女郎而已。
“一直以来都有逮捕行动,此次记者会的目的是因为警方瓦解了该卖淫集团 ,相信更有助于减少州内的卖淫活动。”
另外,他透露,被捕的女郎有通过合法及非法管道入境活动,也有部分女郎为逾期逗留。
此外,他说,被捕者将在刑事法典第373条文、第372B条文、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39(b)条文、第6(1)(c)条文及第15(1)(c)条文下被提控。
“警方已向法庭申请延扣嫌犯一星期调查,并考虑再申请延长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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