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記得,柔佛州務大臣拿督哈斯尼體恤人民在疫情期間生活不容易,曾要求地方政府為人民提供援助,包括提供經商空間,執法時也必須更具同理心。
他希望執法人員或官員的出現,不會隻令人民害怕,相反的會受到人民歡迎。
當時覺得,雖然莫名奇妙地換了政府,但這大臣看起來還是挺好的,至少“懂民”。
大臣這番話是9月巡視新山市政局大廈時所說的,諷刺的是才兩個月,人民看不見市政局執法人員的同理心,反倒是執法行動疑點重重,大臣被打臉,而且巴掌聲很大。
新山市政局最近拆商家招牌的舉動,主要是針對招牌中文字體大過馬來文字,引起詬病。
第一,在第三波疫持續嚴重之際,竟多次大陣仗行動。被拆招牌的商家不少是營業好幾年,為何之前不動手,現在才來動手?
第二,有商家指執法人員僅口頭上警告後,便下令商家24小時內更換招牌,市政局究竟有沒有提前發通知信,並給了商家足夠寬限期和上訴機會?
第三,招牌中文字不能大過馬來文字,但用中文設計的商標呢?商家花了上萬令吉設計的商標和申請注冊,卻無法顯著地掛在店前?
柔州廣告標識公會會長朱金江告知,如果相關商標已有完整的申請獲批信函,可到市政局上訴。那被拆掉商標牌子的商家上訴成功,是否能獲得賠償?為何市政局對商標和招牌字未搞明白,就動手拆招牌。
另一邊,麻坡市議會的廣告招牌也推新規定,須置放爪夷字,現在嘴上說著“不強製”,隻怕哪一年哪一月,又拿著這標準去拆招牌。
對廣東人來說,“拆招牌”有羞辱店家聲名差的意味,如今看來最該被拆招牌的,或許是政府本身,疫情控制不住,經濟搞不好,一塌糊塗。
——柔州副采訪主任蘇蓮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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