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护照盖章 移民局官员监1年罚2万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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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造护照盖章 移民局官员监1年罚2万

    (新山14日讯)两名移民局官员涉及伪造护照盖章,其中一人俯首认罪,最终被判监禁12个月兼罚款2万令吉;另一人不认罪,获准以4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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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被告阿兹哈阿末(27岁)及次被告沙菲(25岁),皆为新山苏丹依斯干达大厦移民局“KP19”阶级官员,其中前者面对两项控状及一项交替控状,后者面对7项控状及两项交替控状。

    两名被告今早在代表律师陪同下,戴着口罩抵达新山法庭,皆低头避开媒体镜头。

    (本报张来星摄)

    根据首被告的交替控状,指被告于2018年2月20日及4月9日,透过个人银行户头,以官员身分先后向两名男子收取共1250令吉贿金,在外籍人士的护照上伪造出入境盖章。

    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汙委员会法令2(a)条文及25(1)条文,可在25(2)条文下被判罪;一旦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阿兹哈阿末向法官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2个月及罚款2万令吉。

    通译员唸完控状内容后,首被告对一项交替控状认罪,并向法官卡马鲁丁求情,指除了妻子外,还有患有中风、糖尿病的年迈母亲需要照顾,要求法官减低刑罚。

    惟主控官苏哈丽指出,由于此案与犯罪集团有关,且这样的做法危害我国安全,尤其是如今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绝不能掉以轻心。

    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宣判被告监禁12个月兼罚款2万令吉,若无法偿还则以6个月监禁代替,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沙菲(左)及阿兹哈阿末(右)在法庭外,等待面控。

    次被告两年收逾2万

    次被告沙菲过去两年来,涉嫌收取超过2万令吉的贿赂金!

    根据次被告的两项交替控状,被告去年10月22日至12月29日期间,以及今年2月20日至9月22日期间,分别向他人收取分别为2万1275令吉及3120令吉贿赂金,以在外籍人士的护照伪造出入境盖章。

    次被告不认罪,代表律师阿兹鲁向法官求情 ,指被告为普通官员、薪水低,且还需照顾父母和两名弟妹,被捕期间与当局合作,因此逃跑几率低。

    被告最终以4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订于明年1月2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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