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5日讯) “罗厘撞7车,3死15伤”案的肇祸罗厘司机昨日被控,唯他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
居銮警区主任刘汉生助理总监说,肇祸司机是27岁男子,在昨日被控上居銮推事庭。
他发文告说,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提控司机,罪成可被判坐牢5至10年,罚款2万至5万令吉。
他说,被告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外,案件订于2月4日过堂。
本月28日下午4时,一辆罗厘途经新山至亚依淡路(即吗什收费站附近),撞上7辆轿车,导致实里拉龙新村马华前村长黄福安和太太张玉珠及其大嫂陈素娥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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