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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勒索及捣毁美容院财物 女子判监14天 罚9000令吉
(麻坡30日讯)涉及勒索及捣毁一间美容院财物的巫裔女子,昨日认罪后被判监禁14天兼罚款9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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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女被告无法缴交9000令吉罚款,只好选择坐牢10个月顶替,目前已被送往监狱服刑。
被告玛查都阿米拉(无业,49岁),面对两项控状。
首控状指被告于本月24日,在东甲巴也挽路一间美容院,威胁两名女店员交出1000令吉款项,否则就捣毁店裡的财物,牴触刑事法典第385条文(勒索)。
次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破坏美容院价值2661令吉的财物,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
东甲推事庭女推事旺努法利哈宣判,被告第一项罪名监禁14天,罚款2000令吉,如果无法缴交罚款则以监禁1个月代替。
此外,女推事也基于被告的蓄意破坏罪名下,宣判罚款7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以坐牢10个月代替。
早前,东甲警区主任莫哈未法喜阿密拉指出,警方接获东甲巴也挽路一间美容院东主投报,指一名巫裔女子到其商店,向两名女店员勒索1000令吉。
警方到场逮捕发狂和捣毁财物的女子,援引刑事法典385及427项条文,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