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莽夫涉嫌殴打妻子昏迷”案;落网莽夫今日被押上法庭面控严重伤人罪名,他不认罪。
被告罗斯迈尼(38岁)是名商人,拥有4名妻子,被他严重伤害的是他第三任妻子。被告今早在新山地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5月4日清晨6时左右,在新山拉庆阿曼甘榜达尼路的公寓单位,蓄意伤害43岁的妻子嘉西达。
“被告殴打受害人的头部、脸和手,以及用脚踩受害人后背,造成她重伤,被告牴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害他人),同时可在刑事法典第326(A)(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监最高14年和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努苏烈汉副检察司。
副检察司在庭上指被告严重把妻子殴打至昏迷,是一项严重罪行,要求被告应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以对社会起警惕作用。
被告没聘请律师,他在庭上求情,称本身有4名妻子和7个孩子,希望法官减少保释金。
法官V M玛波西拉最后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以及必须有两名担保人,另被告受指示保释期间,必须到邻近的警局报到,以及不能骚扰受害人。
法官也将案件订于7月25日过堂,以重新提交文件。
根据早前报导,被告于5月4日将妻子殴打昏迷后畏罪潜逃,于6月11日,在吉隆坡蕉赖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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