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曹被控吸毒不认罪 2000令吉保释候审
(新山25日讯)随着上周3名涉毒的警察被控,今日再有一名警曹涉及吸毒,而在毒品罪名下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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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岁被告弗兰基利蒙(Frankie Anak Rimong)警阶为警曹,他今早身穿便服到新山推事庭面控,等待期间也轻松地与同僚闲聊。
他被控于本月6日上午10时55分左右,在新山南警区毒品罪案调查组被发现吸食克他命毒品,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5条文被判刑。
唯被告不认罪,推事莎丽妮允准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订于10月5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陈俊耀副检察司,被告的辩护律师为蔡学捷。
被告面控后戴上墨镜及帽子,迅速离开法庭。
警方日前突击新山市一家娱乐中心,其中6名落网者是公务员,其中3名涉案的警员于本月15日被提控上庭。
3名被提控的警察中,包括两名分别29岁和31名的警长,以及一名32岁的警员。
他们于上周被带上新山推事庭,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的罪名下被提控,唯3人皆不认罪。
柔佛州警察总部特别行动小组联合柔佛州肃毒组、柔佛州反伤风化肃毒及私会党取缔组,以及新山南警区肃毒组于本月6日凌晨1时30分左右,联合突击位于新山市区一家娱乐中心,揭发68名寻欢客违反标准作业程序(SOP)被捕,当中包括6名公务员。
当时,阿育甘在记者会上说,当警员突击现检查时,发现6名公务员涉及毒品、饮酒和玩乐,违反防疫标准作业程序,当中有两人拥有犯罪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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