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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毒品遭停职 水警面控不认罪
(新山2日讯)一名任职已17年的水警因涉嫌滥用毒品,已被停职,今日被提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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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39岁的被告莫哈末卡里尔,今日身穿深蓝色上衣在新山推事庭面控,被告没有聘请律师。
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30日上午11时30分,遭到新山南警区毒品罪案组证查办时,被揭发滥用毒品,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一旦被判有罪,被告可被判罚款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两年。
主控官努苏乐汉副检察司要求推事努玛蒂雅娜,被告必须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在外。
但被告求情时说他已被停职,没有其他收入,还要承担妻子和两名孩子的费用。
推事最后允准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订11月7日呈文件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