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 拿督级商人帮衬 娱乐中心可无罩 摇头?
(新山16日讯)3间娱乐中心无视国家复苏计划第三阶段,暗地营业,更有公务员和拥有拿督头衔的商人光顾,警方上门取缔业者和顾客,重罚35万7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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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竟有两名公务员和一名拥有拿督头衔的商人到访娱乐中心,3人的年龄介于35岁至41岁。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今日发文告指出,柔佛州警察总部和新山南警区于昨日(15日)凌晨1时左右,在新山士都兰拉勿一间娱乐中心展开突击行动,发现店内有50人,违反国家复苏计划第三阶段的标准作业程序,随即开罚22万1000令吉。
他指出,这50人当中,包括两名公务员,以及一名拥有拿督头衔的商人,3人都是娱乐中心访客。
他说,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29名顾客对毒品呈阳性反应,而遭逮捕,另有10名外籍女子没有合法通行证和逾期逗留被捕。
另一方面,至达城警区刑事调查组于同一天晚上9时30分左右,突击新山郊外岭(Taman Desa Jaya)一间属娱乐中心的咖啡座(Cafe),对17人进行检查,发现3名外籍女员工没有合法的工作准证及通行证,随即将她们逮捕。
警方也逮捕该咖啡座业者,并开罚1万令吉,店内13名顾客则各被罚款2000令吉。
另外,新山南警区连同马芝迪警局于当天晚上11时,对新山南钥商业区(Southkey Mosaic)一间娱乐中心突击检查,并对业者被罚款2万5000令吉,店内15名顾客各被罚款5000令吉。
“除了逮捕该娱乐中心业者,另有两名顾客无法出示身份证而被警方逮捕。”
阿育甘指出,上述3起取缔行动涉及的人士,年龄介于16岁至62岁。
援引3条文调查
警方援引柔州法案(娱乐场所)第6(2)条文、刑事法典第269条文、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条文和第6(1)(c)条文调查上述3起案件;一旦罪成,各可面临罚款和监禁,甚至鞭刑。
阿育甘再三警告,警方将持续监管柔州娱乐中心的行动,若发现任何一方冥顽不灵违反行动管制,将会采取严厉行动。
他也呼吁,公众若发现有任何嫖妓活动,可拨电柔州警方行动热线07-221 2999 或 07-225 4677提供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