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藏枪 子弹 毒品 警突击逮1公务员 4男女
(居銮31日讯)居銮警方突击租屋单位,逮捕包括一名公务员在内的5名年轻男女,起获一把气枪、320枚铁球状子弹、电击枪及大量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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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网的5名男女年龄介于21至24岁,其中4名巫裔男子包括一名公务员,另一名女子为泰国籍。
他们对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的尿检检测结果呈阳性反应。另外,其中两人曾有犯罪记录,触犯1952年毒药法令第30(3)条文及1952年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居銮警区主任刘汉生今日发文告,公布当局于昨日上午突击居銮新日升园(Taman Delima)一个租屋单位的取缔成果。
“警方搜出9个疑似用作装毒品液体的空桶、一把气枪、一个装着320枚铁球状子弹玻璃瓶、一个黑色背包装着一把气枪、95个液体瓶标签装有10毫升“Antique Vintage”、27个液体瓶装有10毫升标签“Godchil Chill Lake A God”、一个塑料袋装着13.6克马丸(Pil kuda)、冰毒、6个各品牌手机及写着各种英文标签,疑似装着毒品液体的300多个可疑瓶子。”
刘汉生指出,被捕男女已被延扣协助进一步调查。
他说,警方包括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长14年,以及鞭笞至少6下;援引1958年腐蚀物、爆炸及危险物品第6(1)条文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及鞭笞;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条文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和鞭笞不超过9下;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