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州变天◢想要推翻易权政局 须在州会发起不信任动议
报导:吴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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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9日讯)柔州新任大臣出炉后,希盟议员想要推翻易权政局,只能透过州议会发起不信任动议,才可能扭转局面。
国阵兼巫统柔州主席拿督哈斯尼昨午已在柔佛王宫内宣誓就任柔州第十八任大臣,换言之,由巫统、土团党和伊斯兰党组成的新联盟将正式执政柔州。
律师林春信接受《中国报》访问指出,根据1985年柔州宪法第3(1)条款,苏丹绝对有权委任柔佛州务大臣,不过在第4(2)条款同读下,新任大臣必须在柔州议会获得大多数票支持。
他认为,如果新任大臣在柔州议会无法获得大多数票支持,州议员可在州议会内提出不信任动议,并以投票方式否决新大臣,届时新大臣也必须采取自行请辞或要求柔州苏丹解散柔州议会选举。
他也强调,苏丹其实在柔州宪法第23(2)条款下,是有权利解散州议会,但在第7(1)条款下,苏丹在行使该权利时,必须根据行政议会劝告才可解散。
他认为,要解散州议会,主要主导权还是掌握在柔佛州务大臣手中,而非苏丹。
远景研究中心(CENBET)联合主席颜炳寿律师也强调,要在柔州议会推举不信任动议,推翻大臣,就必须要掌握议会大多数票,如果希盟和新联盟议员的人数都持平,即28对28,动议也无法通过。
另外,针对坊间指柔州议长在议会也有投票权,或将成为决定性一票,颜炳寿指出,根据柔州宪法,只有州议员才有权利投票,议长若非州议员,就没有投票权。
他认为,柔州政局若持续没人掌握过半票数,恐未来预算案或法案等要通过都会受阻,所以建议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解散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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