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双国籍法律毕业生逃兵 上诉高庭被加罚3个月牢饭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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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双国籍法律毕业生逃兵 上诉高庭被加罚3个月牢饭

    (新加坡22日讯)新马双国籍法律毕业生逃兵13年被判坐牢10个月,上诉至高庭希望将刑罚改为罚款。法官今早驳回上诉,认为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新加坡人,并且不可能不知道所有新加坡男公民都必须完成国民服役,将他的刑罚加重至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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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晚报》报导,32岁的陈真源(Douglas Tan Chin Guan)面对3项触犯国民服役征召法令(Enlistment Act)的控状,指他于2003年3月12日至2016年2月29日之间,在未持有效出国准证(exit permit)的情况下居住国外。

    控方以其中两项控状加以提控,陈真源在6月8日认罪后,被判坐牢10个月。

    控方与陈真源不满刑罚上诉至高庭。

    陈真源指自己从小到大都以为自己是大马公民,不知道自己拥有双重国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逃兵,应该被判罚款。

    控方则认为,被告逃兵近13年,却只判10个月监禁,刑罚太轻。

    高庭法官符晓平今早驳回陈真源的上诉,并且裁定控方上诉得直,将刑罚增加至13个月监禁。

    法官指出,她认为陈真源并没有任何“特殊理由”足以避免坐牢。

    她指出,陈真源14岁时曾经在新加坡英华自主中学上学两年,只缴交新加坡公民享有的低廉学费、没有申请学生签证,并且报读了只有新加坡人才能选修的音乐特选课程,因此不认为陈真源不知道自己是新加坡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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