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大臣闪辞】黄启斌:若超过一位人选 苏丹才有选择权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 首页
  • 告别式
  •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柔大臣闪辞】黄启斌:若超过一位人选 苏丹才有选择权

    独家报导:沈燕玲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吉隆坡11日讯)执业律师一致指出,苏丹只能委任该州拥有最多州议席的政党所提呈、并获得逾半该州议员所支持的人选,担任州务大臣一职。

    执业律师黄启斌向《中国报》直言,虽然几十年来都指苏丹拥有选择大臣人选的权力,但所谓的选择其实只存在于非常有限空间,即有关政党提呈超过一位大臣人选时,苏丹才拥有所谓的选择。

    他说,根据法律,有关政党可以只提呈一名大臣人选给苏丹,那苏丹就别无选择,必须要接受有关人选。

    “较圆滑做法是提呈几个名字给苏丹,让苏丹有遴选空间,但执政党不一定要这样做。”

    询及大臣人选需获得苏丹御准一事,黄启斌说,当然州务大臣需要苏丹签署委任状才会正式受委,但他坦言,这只是一项仪式,因为苏丹不能拒绝委任有关人选。

    他补充,若苏丹在委任州务大臣上拥有绝对权力,那是否意味苏丹可以委任反对党州议员担任州务大臣?

    此外,资深律师兼华总妇女部主席黄玉珠指出,根据柔州宪法第3条款,州务大臣确实是由苏丹委任,不过有关权力明确地受限于相同法令第4条款,即一个人必须是柔州议员,以及获得绝大多数柔州议员信任,才能受委为柔州大臣。

    她强调,我国是君主立宪制,而非绝对君主制,且一般来说,苏丹必须依照州务大臣的建议行事,就如柔州宪法第7条款所阐明。

    首相敦马哈迪周二(9日)证实,柔州大臣拿督奥斯曼已于周一(8日)向他呈辞,但新大臣人选还未定夺。

     

    律师:苏丹没绝对权力委大臣

    公正党柔州主席哈山卡林说,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没有绝对权力(tak ada kuasa penuh),来委任大臣。

    哈山卡林也是一名资深律师,他周四受访时说,陛下不能委任非州议员人选,陛下也必须委任来自希盟的人选,因为希盟在柔州56个议席中,赢得39席,超过三分之二。

    他希望,陛下可尊重人民,因为我国是一个民主国家,并不是君主专制的国家。

    哈山卡林:大臣人选已达成共识。

    他说,在国家宪法第160(2)项阐明,柔州是大马的一部分,以及我国是一个民主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在马来西亚包括柔州,都没有实行绝对的君主制。

    此外,哈山卡林透露,柔州希盟已对新大臣人选达成共识。

    “一旦陛下接受奥斯曼的辞职,希盟将提呈新大臣的人选名单。”

    他强调,新任大臣不能是应声虫(yes man),且必须是独立,可以和州行政议员密切合作。

    他补充,新大臣也不应该因为承受压力,成为布城和王宫的“应声虫”。

     

    ↓↓相关新闻↓↓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