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9日讯)船夫冒充渔民在海上运毒长达8年,最近因驾驶纤维艇在深海撒网捕鱼,引起执法单位怀疑,始揭穿快艇藏有3.2公斤的冰毒。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柔州主任阿米努丁今早在记者会指出,该局巡逻艇于本月17日凌晨3时30分,在丹绒比艾海域展开“堡垒行动”巡逻任务时,破获私运毒品活动。
他说,执法员在距离丹绒比艾东南方向3.8海哩的水域,逮捕一名38岁的本地籍船夫。
“该男子发现巡逻艇靠近时,立即从船上抛下数个纤维桶及撒网捕鱼。”
“一般上,传统的渔民都是在靠近马新第二通道大桥的一带海域捕鱼,该处的海面较为平静,不大可能会到深海一带捕鱼,该男子的行为引起怀疑。”
他说,执法员从船夫的座位下方,发现数个蓝色的纤维桶,并在桶内发现数个装有晶状粉末的茶叶包装袋,疑是冰毒,重量达3.2公斤。
“根据调查,该船夫从丹绒古邦本达斯的码头出发,正前往印尼境内的尼巴岛(Pulau Nipa),在该处会有人接应。”
他说,被充公的毒品市值约16万令吉,当局也扣押船夫的船只及一辆本田轿车,所有物品市值为20万2000令吉。
“调查发现,落网的船夫自2012年开始就从事运毒勾当,在这次行动被捕前,刚完成一笔大交易。”
当局将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调查此案,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生监禁,及鞭笞不少过15次。

每次走私获20%佣金
船夫每次将毒品走私到邻国,可分得15%至20%的佣金。
阿米努丁指出,船夫只是负责运毒,真正的幕后主脑是贩毒集团。
他说,根据调查,船夫在每次的行动前,贩毒集团会先预先支付2000至4000令吉的酬劳,事成后,才支付剩下酬劳,每一次的行动,船夫可分得15%至20 %佣金,视交易的大小。
“落网的船夫,是使用本身的船只,但没有注册号码。”
他说,在行动管制令逐渐放松后,类似的犯罪活动有恢复活跃的现象,因此,当局会加强海上的巡逻,包括会严格检查渔船,杜绝犯罪行为。
⬇⬇ 最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