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运输石油 大油轮拒配合 执法人员搭直升机 强行登船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 首页
  • 告别式
  •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涉非法运输石油 大油轮拒配合 执法人员搭直升机 强行登船

    两艘船只拒绝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

    (哥打丁宜24日讯)两艘外国注册的超大型油轮(VLCC)涉嫌展开非法运输石油活动,面对执法人员调查时竟拒绝配合,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出动直升机强行登船,顺利扣押两艘违规船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柔州分局执法人员于昨午12时35分左右,在丹绒素里里以东32.1海哩处巡逻时,发现两艘涉嫌进行违法活动的油轮。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柔州主任努鲁希占今日发文告指出,这两艘分别来自巴拿马及洪都拉斯的注册船只,两艘船的船长起初并不愿意配合当局调查,因此执法员向空中行动组及特别行动小组请求支援。

    (视频由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提供)

    他说,当局派遣一架直升机强行登船后,最终于昨晚6时许扣押两艘船只。

    “两艘船只上各有26名人士,总计52人。所有船员年龄介于21岁至54岁,皆来自不同的国家,包括印度、巴基斯坦、俄罗斯、斯里兰卡、格鲁吉亚及摩尔多瓦。”

    当局在巡逻时,发现两艘涉及非法活动的船只。
    两艘外国注册的超大型油轮,涉嫌在柔州海域展开非法运输石油活动。

    努鲁希占说,基于两艘船只的船长无法提供合法的批准文件,因此当局援引1952年商船法令491B(1)(K)条文(未获许可在船与船之间搬运货物)及491B( 1)(L)条文(未获许可停泊)调查此案。

    他强调,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当局援引刑事法典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调查两艘船只的船长,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努鲁希占呼吁所有在柔佛海域进行活动的船只,必须遵守当地现有的法律,免遭执法当局采取严厉的行动。

    当局向空中小组寻求支援,并从空中强行登船。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