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砍断手臂案◢上庭被令取下耳环 被告受劝下不为例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 首页
  • 告别式
  •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少年遭砍断手臂案◢上庭被令取下耳环 被告受劝下不为例

    (古来22日讯)“少年遭私会党砍断手臂”案今日过堂,其中一名被告苏庆贤因戴耳环出庭,被庭警要求取下。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两名被告苏庆贤(28岁)及张文军(18岁)今早结伴到古来推事庭,唯主控官莫哈末沙比以部分调查尚未完成,资料未备齐为由,向推事要求展延过堂。

    推事莎丽花批准,案件展延至9月14日过堂。

    另一方面,被告苏庆贤在庭上因为双耳皆佩戴耳环,被庭警要求摘下。在退庭时,通译员更劝告被告下次上庭时,不可以戴耳环。

    依据报导,苏庆贤面对两项控状,第一项控状指他于5月13日晚上10时50分左右,在古来加拉巴沙威2路,砸破车主黄志兴(66岁)轿车后部的挡风玻璃,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同一时间地点,以武器致伤刘志曼(24岁),牴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

    张文军则被控于5月13日晚上10时50分左右,在古来加拉巴沙威2路,砸破车主黄志兴轿车后部的挡风玻璃,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另外,涉嫌在古来加拉巴沙威的一家餐馆前,以一把巴冷刀致伤17岁少年陈家伟的被告李乐兴及苏庆贤则将在新山法庭面控。 (人名皆译音)

    ⬇⬇ 相关新闻 ⬇⬇

    ⬇⬇ 最近新闻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