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偷窃以5理由上诉得直 战斗4年 前女佣脱罪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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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偷窃以5理由上诉得直 战斗4年 前女佣脱罪

    女佣莉雅妮(左)获得脱罪后,在庭室外紧紧抱住阿尼尔律师(右),感谢他过去几年来义务帮助她。 (情义之家提供)

    (新加坡5日讯)樟宜机场集团和盛裕控股集团主席廖文良住家失窃3万4600元(10万5000令吉)案,被控偷窃罪成的前女佣获高庭以5大理由,上诉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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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庭法官推翻罪成裁决的理由,包括指廖家为阻止女佣去人力部投诉他们,所以决定先下手为强,在解雇她后并报警指控她偷窃。

    《联合晚报》早前报导,涉案的印尼籍女佣否认偷窃,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和坐牢26个月。

    被告莉雅妮(46岁)不服所判,去年底通过律师针对罪成向高庭提出上诉。高庭法官陈成安昨早发表裁决,判女佣上诉得直。

    陈成安法官在长达103页的书面判词中指出,女佣在廖家打工期间,被指示定期到廖文良的儿子,即廖启龙的办公室与住家打扫,但不获足够金钱补偿。

    当女佣在2016年10月28日突然被解雇时,临走前曾表达不满,因为廖家没有给她充分时间收拾行李回印尼。她也扬言要向人力部投诉,廖家让她在雇主住家以外的地点打工。

    法官认为,女佣确实有足够理由去向人力部投诉,而且女佣与廖启龙也发生不少过节;当廖家得知女佣有意去人力部投诉后,他们决定先下手为强,报警指责女佣偷窃。

    法官指出,廖家指责女佣所偷窃的物品都是在多年前偷走的,而非在她被解雇之前。因此,法官相信,廖家报警的出发点是为了先发制人。

    廖文良是女佣的雇主,他声称怀疑被告这些年来不断偷窃家里的物品,因此决定解雇她。当时人在国外的他,指示廖启龙在2016年10月28日代他处理这件事。 (档案照)
    尽管“失窃”衣物明显是女装,廖启龙(图)声称衣物是属于他的,因为他有穿女性衣服的癖好。高庭法官认为他的说辞令人难以置信。 (档案照)

    休庭后,女佣马上走出犯人栏,与来自客工组织情义之家(HOME)的义工们相拥,一些义工也因为上诉得直的结果喜极而泣。

    女佣含着泪、通过通译员接受媒体访问时说:“我很高兴,我终于自由了。我战斗了四年……我很坚强。”在打官司期间,女佣就住在情义之家的收留所。

    女佣也表示很想家,恨不得能马上飞回国与母亲团聚,但无奈还有第5项被搁置的控状,她暂时无法离开新加坡。

    莉雅妮准备向廖家索讨赔偿,包括过去4年没有收入的损失,估计数万元。 (档案照)

    要向廖家控方索赔

    女佣要向廖家索讨赔偿,包括过去4年没有收入的损失,估计数万元。她也考虑以控方无理与轻率提控为由,向控方索赔。

    高庭裁决后,女佣代表律师阿尼尔向法官申请,准许辩方有一些时间,针对索赔事宜向法庭提呈相关陈词。

    律师指出,根据法律,获脱罪的被告可向案件投诉人,即廖家索讨赔偿,以及针对控方疑似无理与轻率的提控,向控方索赔。

    但律师说,辩方将先尝试私下联络廖家,看他们是否愿意私下赔偿。

    高庭批准上诉的其他理由包括证物可能被混淆,因为被解雇后,曾交代廖家把其3箱物品寄回印尼给她,但呈堂视频显示,箱子处放处还有廖家物品,因此认为所谓的偷窃证物很可能与廖家的物品混在一块。高庭也无法接受女雇曾承认偷窃口供书准确性,因为当时警方并没有安排通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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