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昌:注册局批准 神庙财政持现金限额增值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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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锦昌:注册局批准 神庙财政持现金限额增值

    彭瑞鸿(左9),张兰居士(右7)联合捐赠纪念品给张锦昌(右8)。

    (新山25日讯)马来西亚华人神庙总会长拿督张锦昌披露,社团注册局经批准让各神庙团体修改章程,将财政手中法定持有的现金与支票付款限制大幅度提高,以迎合当前社会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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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锦昌也是柔佛州华人神庙总会长,他日前率团与福林园福灵宫仪表古董行管令交流会上,露出上述讯息。

    他指出,社团注册局目前已开始陆续发函给各神庙团体,允许让组织公告会员大会,通过修改旧章程,将赋予财政持有现金款额,从最高300令吉提高到3000或5000令吉,相对开启支票票务,也可提高至2万令吉;至于3万以上之开支,则需通过会员大会批准。

    他杰出,社团注册局也鼓励各神庙团体,将旧有的年捐会员制度,改为永久会员制,以迎合时代的需求。

    他指定,社团注册局自2013年起全面电脑化后,也要求各神庙团体,前往社团注册局申请最新电脑化社团注册,有关注册上也将列明着电脑化注册号码。

    他续说,修改章程永远需要经会员大会通过,更需严格遵照社团法令条规进行,以符合社团注册局之修改程序。

    参加者有新山福林园福灵宫主席彭瑞鸿,永久名誉主席张兰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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