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涉性侵儿童◢案件进入自辩环节 记者“被请出”法庭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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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师涉性侵儿童◢案件进入自辩环节 记者“被请出”法庭

    (昔加末28日讯)“法师涉性侵儿童案”进入被告释照亮自辩环节,法官应被告的辩护律师要求,将记者们“请出”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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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照亮新委任的辩护律师阿兹兰拉查今午首次现身昔加末法庭,并向审理第二宗案件的法官拉西达提出离席的要求。

    拉西达在主控官伊尔沙没有反对下应允,并补充记者们可在审讯结束后,向被告辩护律师和主控官了解庭审情况。

    另外,辩护律师王家乐说,证人供词于上周在社交媒体上外泄,因此他们向法庭申请要求检控单位交出证人供词正本以进行核对属实。

    “这包括第二宗案件受害者的供词,我们也会向法庭申请引用有关供词作为辨方证据。”

    他指出,此外,被告在庭上尝试念出供词,唯拉西达建议只需说出修改的部分,但是辩方不同意。

    “在双方意见不一致下,我们将在5月3日提呈修改的书面陈词,并订于5月10日续审。”

    被告辩护律师阿兹兰拉查、王家乐及涂茗杰。

    释照亮。(档案图)

    被告被面对4控状

    此案涉及3名受害少年,被告被控4项控状,首控状指被告于2018年3月约下午3时,在昔加末银旺路的慈光亭,性侵一名15岁少年。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1月5日上午10时左右,在相同地点性侵另一名少年;第三和第四项控状涉及同一名少年,即被告分别于2017年8月4日约早上9时和8月18日上午9时左右,在相同地点性侵一名15岁少年。

    3项控状皆牴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被告于2019年1月16日被警方逮捕,并于同年3月20日被控上法庭。

    在相关条文下,一旦被判处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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