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或密接者 隔离期间可申请援金
(昔加末5日讯)行动党利民达州议员陈正春说,因感染冠病或冠病确诊者的密切接触者,被卫生部要求隔离者,可以向国家天灾管理局(NADMA)申请特别援助金,以弥补隔离期间所蒙受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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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申请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在隔离期间失去工作收入者,或没有被雇主在隔离期间支付薪水的人士申请,而非公民、隔离前没有工作者和在隔离期间有被付薪水人士不符合申请条件。”
陈正春是在利民达探访一位中风瘫痪人士,发放1000令吉援助金后,发文告指出。
他呼吁在隔离期间,尤其是有工作才有收入者提出申请,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陈正春说,这项特别援助金是根据1988年控制与管控传染疾病法令第15(1)条文所设,由国家天灾管理局管理和审核有关的申请。
“这是一次性的援助金,不允许重复申请。成功申请者,将会获得在隔离期间一天100令吉的援助金。”
陈正春说,申请人士必须附上由卫生部官员发出的隔离信(Aneex 14,14附件表格)和解除隔离信(Annex 17, 17附件表格),方能提出申请。
他说,申请人必须附上身份证复印本、申请表格(Lampiran A与Lampiran B)、隔离信、解除隔离信及银行户口簿复印本、WhatsApp至 011-13218056、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或寄至给Ketua Pengarah, Agensi Pengurusan Bencana Negara (NADMA) Jabatan Pendana Menteri, Aras 7, Blok 5, Kompleks D,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62502 Putrajaya (u.p : Sekretariat KWABBN : Bantuan Khas Covid-19).
欲知详情,可浏览www.nadma.gov.my/ms/bantuan-khas/bantuan-khas-covid-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