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日讯)柔佛苏丹依布拉欣御令,禁止及不允许穆斯林参与非伊斯兰宗教仪式,包括在宗教场所及进行宗教仪式的场地。
陛下今日发文告指出,有关禁令是在伊斯兰四大教派的宗教师一致同意后,所做出的决定。
“因此,穆斯林被禁止及不被允许参与任何非伊斯兰宗教仪式,无论是在宗教场所或在仪式场地。”
唯陛下指出,若参与或受邀到非穆斯林宗教活动,但该活动中没有进行任何宗教仪式,则是被允许。
“活动如开放门户、非穆斯林宗教庆祝晚宴等,但活动必须遵守伊斯兰当局所设定的指南,确保穆斯林的信仰时刻被保护。”
至于主办方须时刻保持敏感,以及确保穆斯林的敏感性受到尊敬,与伊斯兰作为我国和柔州的官方宗教一致。
“当穆斯林进行开斋节会礼及在哈芝节进行屠宰牛羊献祭时,相关仪式也未涉及非穆斯林,以维护双方(穆斯林及非穆斯林)的敏感度。”
在穆斯林可参与特定的非伊斯兰宗教仪式,5项主要规范应列为指南,以避免与伊斯兰教信仰发生冲突,有关规范包括:
1)有关活动不含违反伊斯兰教信仰的仪式。
例子:
i. 含宗教标志如十字架、点灯、蜡烛、圣诞树等等
ii. 咏唱宗教歌曲
iii. 在额头或其他身体部位画上宗教元素的标志
iv. 以赞美非伊斯兰宗教的形式发表演讲和给予暗示
v. 以跪拜或进行其他举止,表达对非伊斯兰宗教的尊重
2)有关活动不含违反伊斯兰教教义的举动。
例子:
i. 身穿红衣如扮演圣诞老人或其他含宗教标志的服装
ii. 呈上能产生醉意的饮料和食物
iii. 进行装饰或发出声响,例如教堂钟声、圣诞树或敲破椰子
iv. 进行含赌博、拜祭、崇拜、迷信元素等的活动
3)有关活动不含违反我国伊斯兰社会道德及文化发展的行为。
例子:
i. 无底线和礼仪的自由交流
ii. 露骨的装扮
iii. 播放含有色情和崇拜歌词的歌曲
iv. 举办选美、斗鸡等等比赛
4)有关活动不含触碰伊斯兰社会敏感的行为。
例子:
i. 以演讲或歌颂形式宣传非伊斯兰教
ii. 发表侮辱伊斯兰信徒的演讲
iii. 发表侮辱伊斯兰教的演讲
iv. 呈现嘲讽伊斯兰信徒的演出
5)主办当局或公众受促在举办或出席非伊斯兰教节日前,咨询宗教执法组织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