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5项贪污罪名 卫生局前会计师不认罪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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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5项贪污罪名 卫生局前会计师不认罪

    被告莫哈末拉兹斯在步出法庭时,以毛衣及口罩将自己包紧,避免媒体拍摄到其脸部。

    (新山15日讯)昔加末县卫生局前助理会计师6年前涉嫌收贿近万令吉,今日被控5项贪污罪名,惟被告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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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昔加末的男被告莫哈末拉兹斯(40岁)于2017年间在昔加末县卫生局担任助理会计师 (W29级),他涉嫌利用职务,5次向一家私人企业收取880令吉至3150令吉不等,总额达9831令吉60仙的贿金,并向该企业提供报价,从中获得回扣。

    他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5项控状,指他在2017年1月12日至9月18日期间,在昔加末县卫生局担任公共机构人员时,滥用职权收取贿赂,即涉及参与申请采购物品给上述企业的报价,该企业是被告拥有权益的公司。

    被告在5项控状中,涉及的报价包括了880令吉的旗杆绳和草坪机绳、价值2000令吉的USB微型电子产品、2101令吉60仙的电线和电池、以及价值1700令吉的电池和3150令吉的退休纪念品。

    其行为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23(1)条文,并可根据同个法令 24(1) 条文受罚,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本案由反贪会委员会官员诺玛欣拉主控,被告代表律师为拿督哈尼夫。

    法官拿督阿莫卡马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须交出国际护照及每月到反贪会报到一次;案展4月16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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