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州议会◢嘉福尼:新政策生效 可负担屋10年内禁转售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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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柔州议会◢嘉福尼:新政策生效 可负担屋10年内禁转售

    从今年1月起,柔州可负担房屋禁止转售期限,从5年提高至10年。

    (新山21日讯)从今年1月起,柔佛州可负担房屋(RMMJ)的禁止转售期限,从5年提升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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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柔佛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拿督嘉福尼指出,可负担房屋确实是允许转售,旧的政策是在5年后才可以转售,但今年生效的新政策,需要10年后。

    “若在期限前出现转售行为,柔州房屋发展机构的系统能够侦测到,并阻挡转售。”

    嘉福尼今早在第十五届柔州立法议会第二季第一次会议的州行政议员口头问答环节后,受媒体询问时说,这项新政策,是为了让真正需要可负担房屋者受益。

    他说,柔州可负担房屋指的是15万令吉以下房屋,在新政策下,各组别的价格也有调整,A组别的价格从4万2000令吉提升至5万令吉;B组别从8万令吉提升至10万令吉;C组别维持15万令吉。

    此外,他说,有别于柔州可负担房屋可出租也可转售,人民组屋(PPR)及政府租赁组屋(RSK)不能转售及转租,这是中央政府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KPKT)拨款兴建,并交由州政府管理的单位,只租给符合资格者,一旦发现违法出租,将会被终止合约。

    他补充,柔州目前共有13个人民组屋及7个政府租赁组屋,合计共1万4000个单位。柔佛州房屋发展机构今年也安排官员挨家挨户展开稽查。

    嘉福尼:柔州可负担房屋禁转售期提高至10年。

    另一方面,嘉福尼说,柔州政府当初立下目标,在5年(2022年至2026年)兴建2万1000间柔州可负担房屋,他相信有关目标能实现。

    他说,州政府去年定下的标准绩效(KPI)是2400间可负担房屋,并完成4000间;今年定下2400间,并相信可以完成3000间。

    “当局今年批准数个发展商的规划准证(KM),在按照有地房产2年完成期限及分层方产3年完成期限,接下来几年,可负担房屋的完成交付数目可以翻倍。”

    33弊病工程非州政府权限

    根据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现为地方发展部)资料,截至今年1月31日,柔州统计有33项弊病工程。

    嘉福尼周二在州议会口头问答环节回应伊斯兰党马哈拉尼区州议员阿都阿兹提问,有关州政府如何解决柔州的弊病工程(projek sakit)时说,弊病工程不在州政府的权限内,而是属于上述部门权限.

    然而,他说,如果有发展商寻求州政府帮助,州政府也欢迎及准备好协助。

    他说,州政府成立的成立的规划、设计和审查委员会(PDRC),他本身是主席,成员包括大马策划局、地方政府、公共工程局、水务公司及英达丽水公司等,做好准备协助解决这些弊病工程。

    “以一马房屋机构(PRIMA)在哥打丁宜的计划为例,该机构兴建650个单位,但已经延期2年无法竣工,该机构寻求州政府协助后,经历8个月,本月起已经分阶段移交钥匙给购屋者。”

    另外,他说,柔佛州共有8个房屋项目被搁置(terbengkalai),预计今年将有2个搁置项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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