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3人涉命案 1男被刺死 逃回马32年 酒吧女终被捕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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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3人涉命案 1男被刺死 逃回马32年 酒吧女终被捕

    (新加坡21日讯)与另外3人涉及1989年的一宗命案,酒吧女潜逃到大马32年后,于前年被捕,昨天被判坐牢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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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32岁的酒吧女刘彩蓉(现今65岁)来自大马,她承认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的罪行,被判坐牢3年。她的两名共犯是在酒吧结识的水果批发商职员李振元(当年27岁),以及被告当年的男友黄连庆(当年32岁)。死者是30岁的黄永华。

    1989年6月25日,被告称黄永华对她有意思,想让他不要再纠缠,就叫了李振元和黄连庆陪她去。当时,她也告诉李振元说,他送的金项链也在黄永华手上,要拿回来。

    当年被捕的李振源和纪忠达。(档案照)

    凌晨2时到3时之间,李振元叫同事纪忠达开公司的罗厘接他,再到阿裕尼巷与被告和黄连庆汇合。

    4人到了阿裕尼巷上段的一家“来来咖啡店”,见黄永华已经醉倒在一排椅子上,被告上前试图叫醒他,但是叫不醒。被告就叫其他人帮忙,将黄永华抬到阿裕尼巷上段第4座组屋旁的草坪上。

    趴在草坪上,黄永华不省人事,黄连庆拿出一把10寸长的刀子交给被告。蹲在旁边的被告接过刀子,双手握着刀柄,往黄永华背部捅了至少一刀。黄连庆拿回刀子,又补上三四刀。之后,刀子交到李振元手中,他轻轻地在黄永华的肩膀和手臂捅两三刀。纪忠达见状,吓得跑回罗厘,等三人回到罗厘后,再载他们离开。

    有路人见死者一动不动倒在地上,血流不止,随之报警。死者当场宣告不治。(人名音译)

    案件轰动一时。(档案照)

    被告为关键角色 先刺死者再潜逃

    主控官指被告在当年的案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召集别人一起找死者,也是第一个动手刺伤死者的人,事后还潜逃30多年,建议判她坐牢两到三年。被告求情时则说,事隔多年,记忆已模糊。如今年纪大了,在牢里待得全身痛,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

    她也提到,被捕前在大马当义工。“是,我曾经做错事,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还能回馈社会”。法官下判时说,死者当年完全无力抵抗,被告是案件的主要角色,但没有前科,最终判她3年监刑。

    案件轰动一时。(档案照)

    死者身上八处刀伤

    根据当年的验尸报告,死者身上有八处刀伤,分布在颈肩、腹部以及背部等。其中一个在腹部右侧的刀伤深4.5公分,刺穿肚子,肚子内的残留物都流出来。

    致命伤则是在背部左侧,4公分宽10公分深的刀伤,直穿左肺,割到主动脉。

    被告男友3年前离世

    回到罗厘后,李振元把刀还给黄连庆,还说他们杀了人。被告和黄连庆在实龙岗路上段下了罗厘,当下决定逃回大马,另两人则回家。黄连庆和被告同天晚上10时20分回返大马。

    1989年7月,被告还曾在大马和李振元见面,问对方案件有何进展,对方则说一切很“平静”。之后,被告还曾数次联系李振元了解情况。两人在李振元被捕后失联。警方逮捕李振元时,没收了金项链为案件的物证之一。黄连庆于2020年12月17日在大马离世,被告则于2021年12月12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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