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主席告庙 索回逾333万 “若要不到钱 神像抵债”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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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主席告庙 索回逾333万 “若要不到钱 神像抵债”

    (新加坡2日讯)南北斗母宫前主席称借给庙宇101万1295(逾333.3万令吉),入禀高庭要索回,案件今日开审,诉方表示若要不到钱,会要求庙宇以神像抵债,因神像可变卖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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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新明日报》之前报道,南北斗母宫前主席称在约三年内,一共借给庙宇101万1295元,如今将庙宇告上庭,欲索回这笔款项。不过位于加基武吉一带的南北斗母宫反驳,指前主席的妻子知道他捐很多钱给庙宇后大发脾气,他为了安抚妻子,才会想办法索回这笔捐款。

    这起诉讼案今早在高庭开审。起诉人是南北斗母宫前主席林瑞钰,第一答辩人是南北斗母宫,第二答辩人则是吴如兴(译音)。

    根据索赔状,起诉人林瑞钰在2016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吴如兴。

    吴如兴在同年4月至5月间,在宏茂桥一带的咖啡店里,向林瑞钰建议成立新的庙宇,表示费用仅约10万元(约33万令吉 ),并指庙宇在筹办活动时会赚很多钱。

    林瑞钰声称,自己在2016年至2018年间,多次贷款给南北斗母宫筹办活动等,累计款项高达101万1295元。

    根据诉方今早的开庭陈词,诉方指吴如兴说庙宇在收到善款或有足够资金后,便会把成立庙宇的费用还给林瑞钰。

    审理案件的高庭法官陈成安提问诉方,如果庙宇20年没钱,诉方会怎样跟答辩人索赔。

    诉方则指出,南北斗母宫里有神像,若是真要不到钱,诉方会要求庙宇以神像抵债,因神像可变卖套现。

    南北斗母宫外观。(档案照)

    起诉人:无法找到类似案例

    起诉人表示无法找到与案件类似的案例,法官反问:“全世界都找不到?”

    法官指出,诉方并没规定辩方要在什么时间之内还清债务,这让他日后下判时面对一定的挑战。

    法官因此数次询问诉方,目前为止是否找到相似的案例作为参考。

    诉方数次回答没有时,法官表示:“我很好奇有没有人(为了裁决)伤过脑筋,(若是有)我就不用那么伤脑筋。”

    林瑞钰周二早作证时说,找第二答辩人,原本是为了经营父亲生前管理的庙宇。

    林瑞钰说,他的父亲在世时,是鳌山境昭灵祖庙的负责人。父亲过世后,由他接管。

    他说,找来吴如兴,原本是为了找人帮忙管理鳌山境昭灵祖庙,事实上吴如兴之后也有帮忙管理鳌山境昭灵祖庙。

    林瑞钰作证时说,自己从商,完全没经营庙宇的经验,因此一切都是听吴如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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