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华男破门行窃 偷借贷公司20万放火灭证
(新加坡24日讯)借贷公司失火揭案中案!男子涉破门行窃,偷走保险箱内的6万元(约20万4200令吉)再放火逃跑,今早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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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日前报导,大巴窑中第185座组屋一楼的借贷公司在22日清晨6时30分失火,店员透露店内有4台电脑被烧毁,店主也指起火原因不明。
原以为是简单的失火案,昨晚警方发文告揭案中案,一名涉嫌破门行窃和恶作剧放火的32岁男子事后被捕。
文告指出,火势被扑灭后,店员发现里头保险箱丢失了6万零535元,东陵警署警员透过实地调查、警方电眼和闭路电视画面确认嫌犯的身分。
同一天,警方于维多利亚街逮捕嫌犯,并从他身上起获1万6700元的现金(约5万6800令吉),全是以百元、50元和10元钞票组成。
警方也起获他在犯案时使用的工具以及电子设备,涉案男子今早以破门行窃和恶作剧放火被控上庭。
当局提醒所有业者在离开店面时,记得用质量好的锁头锁好大门、铁闸、窗户和其他出入口,也应该避免在店内储存巨额现金。
警方也建议业者安装防盗铃、行动感应器或是电眼来拍摄店面的出入口,也要定期检查确保它们可以使用。
被告郑俊杰(32岁,译音)共面对两项破门行窃的控状,其中一项指他在本月22日清晨6时10分,破门进入上述的借贷公司,盗取6万535元现金。
另一项指他在去年10月至11月12日之间,至少20次闯进位于大巴窑6巷的COURTS,偷走6万9849.4元。
被告周三早上在法庭通过视讯面控,他目前被还押在东陵警署,可被带出协助调查,案展至5月31日过堂。
根据刑事法典第451项条文,破门行窃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