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违反营业执照 图贿执法员 华商被控上庭认罪
(新山14日讯)华裔商人因违反依斯干达布蒂里市政局发出营业执照的条规,企图以600令吉贿赂当局助理执法员,他面控后认罪,案件将于7月31日下判。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根据控状显示,43岁被告刘益强(译音)是一名鱼干经销商及香料供应商,他于去年11月1日中午12时50分左右,在位于士姑来马星花园(Taman Sri Skudai)的迷你巴刹,企图以600令吉贿赂依斯干达布蒂里市政局助理执法员。
被告因为违反依斯干达布蒂里市政局发出营业执照的条规,售卖湿货,因此企图以该笔贿金作为不对他采取行动的酬劳。
被告行为牴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法令第 17(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最低1万令吉或5倍贿金,视何者为高。
被告今日上午在新山反贪污专庭面控。其代表律师沙溢沙林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2C向反贪污法庭提出有条件认罪协商申请下,承认控罪。
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尼克洛曼要求法官让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但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要求减少保释金,因为被告需要抚养3名孩子,且有数项健康问题,包括糖尿病和高血压。
法官拿督阿末卡马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在外,并必须交出护照及每月到柔佛州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报到一次。
此案择订案件于7月31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