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4日讯)女子假冒证券仲介,以2.88倍的高回酬率引诱男子投资银行证券,卷走逾289万令吉,今日面控时不认罪。
被告谢标仪(36岁)今日在麻坡地庭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被控,她也被控3项牴触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反非法活动收益法令4(a)条文,涉及的款项高达81万零494万令吉。
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2020年12月14日早上9时30分至10时,在麻坡二马路的兴业银行,欺骗黄姓男受害人,投资虚假投资交易。
被告诱骗受害者把289万4731令吉款项汇入兴业银行私人户头,牴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若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或不超过10年,罚款或鞭刑。
被告也被控于2021年2月17日及2月23日、2021年2月22日及2月24日、2021年2月22日及6月21日,分别在麻坡两间银行,通过转账方式存入81万零494令吉款项,牴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反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d)项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15年监禁及犯罪物品价值5倍 或最高500万令吉罚款。
法官允准被告3项控状以5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以及涉及欺骗罪,须以3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被告必需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及每月到吉隆坡警局报到。
主控官为努阿玛丽雅副检察司及努苏丽翰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古力吉古马。
案情显示,事发时,嫌疑人多次以高回酬及零利息引诱受害人上钩,游说受害人把款项投资在虚假的银行投资证券,前后要求受害人把现金及转账方式存入两间银行户头,使受害人蒙受金钱的损失。
被告于昨日在吉隆坡被扣,今早被带上麻坡地庭提控。
(本报刘福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