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警查35电信诈骗案 受骗者损失总额逾224万
(新山23日讯)本月17日至22日期间,柔佛州警察总部接获多起电信诈骗案,警方针对其中35起案件开档调查,受骗者总损失超过224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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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5起案件中,其中22起为网络冒充欺诈案,另外13起为虚假投资欺诈案。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卡马鲁查曼周三(23日)发文告指出,在涉及电话诈骗案的受骗者年龄介于40岁至60岁之间,皆从事不同职业。
他说,此类案件中,受骗者的损失介于2000令吉至28万4831令吉,总损失高达143万8893令吉58仙。
“其中3起案件,受骗人因被冒充的警员及银行职员诈骗,蒙受损失超过20万令吉。”
卡马鲁查曼透露,针对虚假投资案,受骗者的年龄介于35岁至80岁之间,皆从事不同职业,蒙受损失介于2260令吉至27万5141令吉,总损失达80万8564令吉。
他说,当中有两起案件的受骗者,误信面子书上投资广告,损失超过20万令吉。
“在网络冒充欺诈中,诈骗集团会冒充警方,反贪局等执法机构,以及其他机构如国行、税收局、大马邮政公司、保险和快递公司。”
卡马鲁查曼指出,诈骗集团会告诉受骗者,他们参与了非法活动,因此他们的银行户头将被冻结,同时执法机构将逮捕他们。
他说,诈骗集团也会将受骗者转接到数个不同的“机构”,随后再提出解决方案,“帮助”受害者。
“诈骗集团会要求受骗者支付一定的金额,或将所有存款汇入指定的银行户头协助调查,并称调查结束后,将会退还款项。受骗者在惊慌失措下,会依照诈骗集团的指示行动,并在联系不到对方后,才意识到自己坠入骗局。”
针对虚假投资案件,诈骗集团利用社交媒体发出投资广告,并承诺可在短时间内,以最少的资本获得丰厚的利息。
卡马鲁查曼指出,诈骗集团也会向受骗者展示投资者的评论,如他们向对方道谢,因为获得了被承诺的利润。但是这些都是引受骗者上勾的策略,受骗者在没获得任何利润后,甚至被踢出群组后,才意识到自己被欺骗。 ”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调查这些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