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宝马超速驾驶 副总裁撞死人 监3年8月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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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开宝马超速驾驶 副总裁撞死人 监3年8月

    (新加坡8日讯)公司副总裁喝了4杯红酒后开宝马超速驾驶,把因车抛锚停在路边的司机撞死,昨午被判坐牢3年8个月,罚款1万6000元(约5万5000令吉),各级驾照吊销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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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车祸发生于2020年10月27日凌晨12时许,地点是奥菲亚路(Ophir Road)的一条支路。

    被告是51岁的洪协文(译音),他面对一项酒驾和一项粗心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控状。死者卡里姆拉(56岁)是一名自雇人士。

    案情显示,被告是一名公司的副总裁,同时也拥有自己的谘询服务公司。

    被告洪协文昨天被判刑。 (档案照)

    案发时,他驾驶妻子的宝马,在晚上10时与朋友前往一间中餐馆用餐喝酒。根据法庭文件,他喝了4杯红酒,之后开车回家。

    车子随后从惹兰勿刹路转入奥菲亚路,接着驶入一条朝往东海岸公园大道方向的支路。奥菲亚路支路的时速限制为50公里,但被告未放慢车速,驾驶时速介于64至74公里之间。

    被告的车子原本行驶在两条车道之间,后来他将车转入左边车道,却没注意到前方有一辆汽车因抛锚而停在同一条车道。当时该辆汽车亮起了车尾灯,司机卡里姆拉则站在车右方的后侧,准备走回驾驶座位。

    结果,被告的车子快速冲向卡里姆拉,把对方撞飞到路中央。卡里姆拉失去意识,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急救后宣告不治。

    酒精含量超标一倍

    事发后附近两名交警赶到现场,对被告进行酒精检测。

    被告遭验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呼出气体每100毫升含76微克酒精,是法定35微克的一倍。

    法官昨午下判时,指被告案发时超速在两条车道中间驾驶,车祸导致被告与死者的车子严重损坏,刑罚必须具予阻吓和惩罚(retribution)性。

    有超速闯红灯案底

    被告有超速驾驶和闯红灯案底,曾在2005年因酒驾被罚款,以及被吊销各级驾驶执照16个月。

    控方在陈词时说,被告是惯犯,被告案发时根本不能开车,求法官判被告坐牢5年,罚款1万8000元各级驾照吊销20年。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则说,被告在撞车之前其实有减速,事发地段是弯路,被告无法清楚看见死者。

    律师也说,被告在肇事后,立刻停下车子并给予死者帮助,希望法官判两年及罚款1万5000元。

    律师指被告之后不会再开车,因此没有针对吊销执照期限作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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