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冒充供应商 业者损失逾46万
(新山22日讯)骗子冒充供应商发电邮通知更换付款银行户头,一家公司业者不觉有诈,结果被骗走逾46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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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州警方于前日接获一起有关商业电子邮件遭入侵案件的投报。
某私人公司的44岁女执行会计报警称,公司收到一封来自“供应商”公司的电子邮件后,蒙受46万4400令吉损失。
她说,该电子邮件指示将付款转至不同于通常使用的账户。
她说,本月中旬,她们通过公司的电子邮件与供应商沟通,购买价值46万4400令吉的棕榈油。
随后,公司收到了涉及供应商的回复电子邮件,该回复电子邮件指示将款项支付至公司的“第二个户头”。
她在不疑有诈下,将资金转账到了指定户头,付款完成后,报案人公司收到涉及“供应商”的另一封电子邮件,提供下一次购买的折扣。
她开始怀疑,并检查实际供应商的电子邮件,以及收到的回复电子邮件。 她核实发现,实际供应商的电子邮件地址,与收到的电子邮件存在差异。
她联系真正的供应商以确认,发现真正的供应商并未发送任何指示,将付款转至所述账户的电子邮件,他们也未收到所作订单的付款。
柔佛州总警长M.古马今日发文告说,报案人怀疑公司的电子邮件被盗用,导致公司向其他方进行付款,损失金额46万4400令吉。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展开调查。
“警方建议公众和公司,在处理任何付款事务时要更加谨慎,尤其是在收到指示将付款转至非常用户头的电子邮件时,请直接与供应商联系进行核实。警方也建议公司,提高 其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水平,以确保其计算机系统不会被未经授权的人入侵。”
诈骗案件占91%
今年开年截至2月17日,柔佛州警方已接到719起涉及商业犯罪的投报,比去年同期的453起,增加266起或59%,损失金额近翻倍,达到91%。
M.古马指出,其中诈骗案件最高,占651起或91%。
此外,他说,今年同期记录的总损失为3388万2390令吉74仙,去年同期为1774万7881令吉92仙,增加1613万4508令吉82仙,上升91%。
他说,719起案件中,有664起,或92%是在线上发生,受害者从未见过,并不认识嫌犯。 这包括线上购物、投资、工作机会、贷款和电话诈骗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