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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祷室触摸女子大腿 男子认罪 被罚款3000令吉
(峇株巴辖17日讯)29岁园艺工人因在祈祷室触摸同龄女子的大腿,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时认罪,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以12个月监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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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沙达斯瓦(29岁,未婚),被控于本月8日下午1时20分,在巴力拉惹一间祈祷室的女性祈祷空间,蓄意侵犯一名女信徒。
被告在刑事法典354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任何其中两项刑罚兼施。
案情显示,29岁女受害者当时在祈祷室的女性祈祷空间,接着被告进来打招呼,并关上门,坐在受害者身旁,触摸其大腿。
受害者大惊失色,连忙逃出来,向他人求助,接着报警。 被告在4天后被警方逮捕。
本案主控官为西蒂卡丽惹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陈松元律师。
较早前,代表律师以被告须赡养父母为由,要求判处最低刑罚,但控方却要求判处合理的惩犯,以儆效尤。
在听取双方陈述后,推事诺拉西达最后判被告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12个月监禁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