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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非法倾倒建筑废料 3华男被控 1人不认罪

    3名华裔男子包括一名公司业者,被控于去年非法倾倒建筑废料。

    (新山27日讯)3名华裔男子包括一名公司业者,涉嫌于去年非法倾倒建筑废料,今日被提控上庭,其中两人俯首认罪被罚款,另一人则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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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名男被告为45岁的陈福来、30岁的谢辉山,以及47岁的王伟兴。 其中,谢辉山为公司业者,3人今日上午在新山地庭面控。 (人名皆译音)

    控状指出,陈福来于去年6月20日下午约2时30分,在笨珍崩山副县的巴力清真寺的土地,未经许可下堆放建筑固体废料。

    谢辉山于去年8月15日下午约1时25分,在同个地点的附近路段,犯下同样的行为。

    王伟兴也被控于去年7月4日上午约11时,在笨珍仄然峇株副县的政府保留地,犯下同样的行为。

    3人的行为牴触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第71(1)条文,可在同个法令第71(8)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 及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及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3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陈福来及谢辉山俯首认罪;王伟兴则表示不认罪。

    基于陈福来是重犯,地庭法官拿督仄旺再迪判处他须罚款3万令吉,至于首次违规的谢辉山则被罚款1万5000令吉。

    针对王伟兴的案件,法官裁定于5月6日过堂,以让被告委任代表律师。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来自地方政府发展部的诺依法扎丽拉副检察司;3名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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