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峇株巴辖8日讯)为了追讨300令吉欠款,在桌球中心任职的20岁女子,拉扯一名22岁女子的头发及掌掴对方,被控上法庭后,遭判处1000令吉罚款。
20岁的女被告努阿丽娜,被控于上周六(5月4日)清晨约5时30分,在一家桌球中心致伤一名22岁女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一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控状,被告当天来到有关桌球中心,拉扯受害人头发、掌掴其脸颊,同时把受害人推倒在地,还夺走其手机。
受害人在事故中受伤,之后到峇株巴辖警区总部报案。
被告今日被带上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在推事苏海拉面前承认有罪,并指自己这么做,是因为受害人欠她300令吉不还。
此案主控官是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至于被告则由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陈松元律师代表。
推事最后宣判被告罚款1000令吉,或以一个月监禁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