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情侣赴台弃婴】今早验尸1小时 凭“一口气”断定 弃婴或杀婴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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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狮城情侣赴台弃婴】今早验尸1小时 凭“一口气”断定 弃婴或杀婴

    (新加坡5日讯)女婴被弃时是生是死,关键在于女婴是否有过“一口气”,如果证实女婴死前吸过一口气,就可能断定为“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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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晚报》连日报道,上个月26日凌晨3时50分左右,一名男子被指用黑色塑料袋装着新生女婴尸体,丢进台北西门町一家烤肉店的厨余桶。

    法医今早解剖女婴
    法医今早解剖女婴

    台湾警方根据线索,追查到该男子相信是一名23岁的新加坡王姓男子,他和24岁的郭姓女友19日就抵达台湾,并于案发当天下午4时30分离境回返我国。查案人员也在客房浴室排水孔找到血迹、毛发和一小块的胎盘,经脱氧核糖核酸(DNA)比对后证实与女婴吻合。

    种种证据都指向这对狮城情侣,两人涉案的嫌疑重大。

    女婴的遗体,已在今早9时开始解剖,并已顺利完成。北地检署发言人陈佳秀说,案件仍在搜证阶段,解剖结果属侦查秘密,因此目前不能公开。警方会等法医研究所鉴定死因,并搜集现有迹证及厘清犯罪事实后,再拟定调查方向。

    “如果有必要,将透过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向新加坡提出司法互助请求,请新加坡警方协助调查。”

    另一方面,据台湾媒体报道,女婴解剖结果预料在来临一周或两周内公布。除了厘清死因,法医要厘清的另一大重点,就是鉴定女婴是否曾有一口气。

    根据台湾法律,只要出世后吸过一口气,女婴就符合法律上“人”的定义,要确定女婴曾否呼吸过,其实只要用一盆水就能测出。

    一名资深法医告诉媒体,要判定女婴是否有“一口气”,就必须断定女婴的肺泡有没有气体通过。

    法医表示,初步的做法就先看女婴的肺脏会不会浮在水面上,如果肺泡有气体通过,肺脏就会浮在水面上,反之则会下沉。接下来的步骤则是进行肺脏切片,检视肺脏是否扩张过。

    被指涉案的郭姓女子。(取自面子书)
    被指涉案的郭姓女子。(取自面子书)
    被指涉案的王姓男子。(取自面子书)
    被指涉案的王姓男子。(取自面子书)

    台湾新加坡没签
    司法互助协定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台湾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司长蔡秋明受询时指出,台湾与新加坡没有签订司法互助协定,所以移交犯人较为困难。

    不过,双方在刑事个案的互动相当积极,因此若新加坡向台湾请求弃婴案资料,台湾将尽力配合。

    国际及两岸法律司也进一步表示,基于司法互助的需要,双方可针对个案向对方请求提供相关调查证据,而因为之前有过多个合作案例,意味着实质上司法互助顺畅。

    针对台湾是否已向新加坡提出相关司法互助,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司指出,目前不便发表意见。若是检察官认为有需要,就会透过法务部向新加坡提出请求。

    女婴的尸体被运离环保公司的厨余分类现场。(取自联合报)
    女婴的尸体被运离环保公司的厨余分类现场。(取自联合报)

    尚未发出正式通函
    请求新加坡助调查

    据报道,台湾刑事局国际科上个月28日已将弃婴案的案情和情侣身分等资料,通报给新加坡警方,但尚未发出正式通函请求协助调查。

    当地警方认为,台湾和新加坡未有引渡条约,因此台湾无从强制采检情侣DNA,只能尊重我国警方及当事人意愿,因此很难押回台湾调查。

    台湾律师廖芳萱则说:“新加坡和台湾没有引渡条约,因此若不是重罪或司法互助,很难押回台湾助查。”

    也有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犯罪人国籍的政府通常会透过自己的司法体制进行调查。他们因此认为,情侣在新加坡受审概率高。

    双方无引渡条约
    案件至今没结论

    香港男子2018年涉在台湾谋杀女友后出境,尽管死者父亲跑到台湾报警,至今悬而未决。

    随着狮城情侣涉嫌弃婴案曝光,去年发生的香港女子谋杀案也因双方无引渡条约,成为台湾媒体讨论的焦点。

    去年2月7日,20岁香港女子潘晓颖被杀,过后装入行李箱弃尸的恐怖案件。虽然警方过后确认涉案的是他的19岁男友陈同佳,但因无引渡条约和司法互助安排,至今仍未结案。

    据报道,这对情侣在酒店房内吵架后,陈同佳将潘晓颖勒死后,装入行李箱内遗弃在淡水区竹围站外的空地。

    尸体一个月后被警方发现时,已严重腐烂,而检验结果显示她当时其实已身怀六甲。

    警方调查后锁定死者男友涉嫌谋杀,而死者父亲自到台湾报案,但因台湾和香港没有引渡条约和司法互助安排,案件至今没有结论。

     

    案发地点附近有电眼拍到王姓男子提着黑色塑料袋走在街道上。(互联网)

    台湾律师:情侣仍可能在狮城受审

    台湾律师:情侣在新加坡受审的可能性仍存在。

    据报道,台湾刑事局国际科上个月28日已将弃婴案的案情和情侣身份等资料通报给新加坡警方,但尚未发出正式通函请求协助调查。

    当地警方认为,台湾和新加坡未有引渡条约,因此台湾无从强制采检情侣DNA,只能尊重我国警方及当事人意愿,因此很难押回台湾调查。

    台湾律师廖芳萱则说:“新加坡和台湾没有引渡条约,因此若不是重罪或司法互助,很难押回台湾助查。”

    也有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犯罪人国籍的政府通常会透过自己的司法体制进行调查。他们因此认为,情侣在新加坡受审概率高。

    文/《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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