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乃大街46店屋拆迁 业主盼展延1年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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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17日讯)古来土地局允许士乃大街46间店屋拆迁期限展延多3个月,不过,大部分业主的立场是希望当局能展延1年,并给予合理的赔偿或拆迁费。
另一方面,今年度产业税已缴付1年产业税的业主,可通过行动党古来区国会议员张念群的特别助理黄勃扬,向古来市议会协助申请退回下半年的产业税。
行动党士乃区州议员郑凯聪昨早在汇报会上指出,他之前已致函古来土地局局长,并向土地局局长争取,展延拆迁期限3个月,已经获得土地局批准。
“不过,大部分业主的立场是要求土地局展延至1年,这点需要再向土地局申请,至于赔偿方面,土地局已经直接否决。”
他说,他将会向州政府要求给予业主一定数额的体恤金或搬迁费,他已准备与新任州务大臣拿督哈斯尼及相关州行政议员接洽,希望获得州政府的批准。
“我们今次与业主进行汇报及交流,主要针对3个方面,即是否可以向当局争取保留不拆迁,第二点是同意拆迁不过要求更长的时间,以及同意拆迁不过要求一定数额的赔偿。”
行动党古来区国会议员特别助理黄勃扬指出,他可以协助一些已经缴付全年产业税的业主。向市议会申请退回下半年的产业税。需要求助的业主可与他接洽。
士乃大街处理拆迁5人小组委员会主席蔡明酒指出,该委员会今日下午2时将在士乃区州议员郑凯聪的安排下,与古来土地局局长会面,商谈拆迁的问题。
盼土地局展延
彭志华(73岁,商人):
大家的意见是希望土地局能展延多1年的时间,才进行拆迁。大部分业主在士乃大街经营生意及生活几十年,希望当局能给予一定的赔偿费。
店屋已成住家
曾和顺(75岁,退休人士):
我以前是有经营生意,近年来已结束生意,有关店屋已成了我们的住家。希望土地局能够宽限多一年的时间,才进行拆迁。当然希望当局能给予一定的赔偿或搬迁费。
盼获合理赔偿
黄太太(75岁,煮炒业者):
我的店屋是早期丈夫买下来当住家,如今和儿子住在店屋,希望土地局能够展延拆迁期限1年,同时给予一定的合理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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