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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单方面离婚 颜炳寿:可提出6理由
(吉隆坡30日讯)资深律师颜炳寿指出,配偶若想在不经过国民登记局婚姻调解中心下单方面向法庭申请离婚,可提出6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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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日在面子书发布的“法律GPS”视频中说,这6个理由即:申请者因配偶下落不明被遗弃、配偶长住外国,不能在半年内回国,以及配偶做了伤天害理的事,被判监禁5年以上等。
“第4种理由,配偶不幸患上精神病,已经搬去精神病院定居,一般忧郁症和情绪不稳定不算;第5种理由,对方刻意不出席婚姻调解中心安排的会面,调解员可立即发出调解失败证书,让申请者马上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
“第6种理由则是对方有家暴、恐吓、精神虐待和变态行为倾向等等特殊和调解不实际的情况。”
颜炳寿指出,婚姻调解中心其实是一个旧时代产物,调解成功的个案也不多,但在婚姻法律定下的“劝合不劝离”法定条规,民众能做的并不多。
为此,他劝请配偶们在面对婚姻问题时要坦然面对,并寻求专业的辅导。
(视频取自颜炳寿官方面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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