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虎”拒捕罪名成立 被判监禁12个月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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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虎”拒捕罪名成立 被判监禁12个月

    绰号“长虎”的罗兴亚籍被告阿都哈敏,拒捕罪名成立,被判监12个月。

    (东甲20日讯)从东甲推事庭逃脱重新被捕的罗兴亚籍男子“长虎”阿都哈敏,今日在拒捕罪名下被提控,并被判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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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年33岁的“长虎”阿都哈敏于去年12月15日在东甲推事庭面控时,趁机逃脱。他逃跑后藏匿13天,并于去年12月28日下午在吉打双溪大年地区再度被警方逮捕归案。

    他今午在大批核抢实弹的警员护送下抵达东甲推事庭,于刑事法典第224项(抗拒或阻碍对其本人之合法拘捕)条文被提控,被告俯首认罪。

    推事扎丽达对此宣判执行监禁12个月的刑罚,执行期从被告于去年12月28日在居銮监狱被逮时算起。

    根据控状,被告因涉及牴触刑事法典第388条文(恐吓)的案件,于去年12月15日上午11时55分被警员带往东甲推事庭准备面控时,竟蓄意逃脱。


    (本报刘福来摄)
    被告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224条文(某人反抗或妨碍其合法拘捕),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两年,或罚款又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被告当时被带至法庭扣留室时,以欲大便借故如厕为由,要求负责监管的警员为他打开手铐。讵料,被告之后见扣留室门没有上锁,竟趁机逃走,并且衝出法庭大门逃离。

    案情也显示,当时数名警员追逐被告,然而被告逃至法庭附近的丛林处后不见人影,之后来逃至吉打州双溪大年。

    此案件主控官为柔佛州副检察司东姑阿米尔札基和莫哈仄育拉曼。

    至于被告聘有两名辩护律师,分别为拿汀妃丽达和莫哈末哈里兹。

    主控官东姑阿米尔札基副检察司(左)休庭后,向庭外鹄候已久的媒体交代“长虎”阿都哈敏被提控事项。

    “长虎”被爆涉案垒垒

    至于被告之前在东甲法庭面对的另外4项控状,包括牴触刑事法典第388条文(以恐吓提控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之罪等而进行勒索)、刑事法典第342条文(非法禁锢)及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即涉及恐吓员工案件,推事分别择定在2月14日和16日过堂。

    此外,被告在麻坡法庭仍面对牴触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姦)的提控案件。

    绰号“长虎”的罗兴亚籍被告阿都哈敏被爆涉案垒垒,在柔佛州涉及多宗刑事案,包括刑事恐吓、敲诈勒索、强姦,潜逃期间曾为3名同谋提供高达3万令吉丰厚报酬,以协助他乘车逃亡泰国或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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