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华裔锁匠被控藏毒 逃死刑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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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不足!华裔锁匠被控藏毒 逃死刑

    (麻坡6日讯)面对两项藏毒控状的51岁华裔锁匙匠,今日面控时被法官裁判无罪释放,逃过死刑,被告闻判后于犯人栏内高呼“谢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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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岁被告颜志杰获释立即与家人拥抱,以及向代表律师苏巴马念纳雅及律师助理瑟峇德仁、法汀阿米拉3人道谢后,在家人陪同下离开法庭。

    51岁锁匙匠被告颜志杰(右起)获释后向苏巴马念拿雅及瑟峇德仁了解判决详情。

    此案于今日上午在麻坡高庭审理。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哈丽加基在判决时基于3个理由,即控方证据不足;被告并非唯一持有锁匙的人,该店面并非被告拥有的产业,而是使用被告名字租赁及制作锁匙;警方于现场取证的烟蒂和耳洁棉花棒上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也不是被告的,在听取控方证人及律师的陈词后,基于控方表面证据不足,裁决被告无罪,当庭释放。

    被告颜志杰来自东甲玉射,为一名锁匙匠,面对两项贩毒指控。

    第一控状指出,被告于2018年4月6日晚上10时15分,在东甲商业中心一个店面楼上单位贩运755克甲安非他命,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项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唯一判决是死刑。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于上述同一时间和地点,贩运150克海洛因和乙醯吗啡,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项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唯一判决是死刑。

    据案情指出,被告乘坐父亲轿车抵达锁匙店门口,被警方拦截并在轿车上取获一串锁匙,并被带往上述地点开启店屋,于店屋内发现两大包塑料袋,一个装有755克疑似甲安非他命和150克海洛因和乙醯吗啡,另一个塑料袋内装有14小包,重量3220克疑似冰毒毒品。

    此案主控官莫哈末阿兹法尔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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