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藐视狮城法庭 大马律师接有条件警告信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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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藐视狮城法庭 大马律师接有条件警告信

    (新加坡10日讯)马来西亚非政府组织“捍卫自由律师团”(LFL)负责人再益阿都马烈于2020年涉嫌藐视新加坡法庭,两年后入境新加坡时被警方约谈,并发出有效期长达24个月的“有条件警告信”,不得涉及任何犯罪行为,否则将提控他和所属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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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导,新加坡警方昨日回应媒体询问发声明说,再益在2020年2月14日一篇评论新加坡法庭审讯不公且未经过正当程序,驳回两名大马籍死囚诉讼的文章,涉嫌抵触司法维护法令,此举可构成藐视法庭罪名。

    再益阿都马烈

    根据声明,新国总检察署于2020年3月17日授权警方传召再益协助调查,当时再益人在国外,直到今年7月4日才入境新加坡。两名警员在当天前往机场要求再益协助调查,当事人告知能在两天后配合面谈,警员和再益约定7月6日在警察广东民大厦接受盘问后,允许他离开机场。

    新加坡警方透露,再益于7月6日早上抵达警察广东民大厦,有被告知录取口供时能要求休息,整个过程从上午约10时17分开始,直至中午12时05分结束。期间再益并没有要求暂停,盘问结束后,他随即离开。

    警方同天发出有条件警告信给捍卫自由律师团和再益,后者当天晚上再度前往警察广东民大厦领取信件,并在隔天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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