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吃饱后成怨偶 告前情夫医生疏忽 美少妇败诉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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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遇吃饱后成怨偶 告前情夫医生疏忽 美少妇败诉

    (新加坡20日讯)少妇告前情夫医生疏忽一案,裁决昨日出炉,法官指少妇说辞反复,在关键问题上甚至出现8个不同版本,判她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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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起诉人张思云(44岁)与答辩人陈恒宁(Chan Herng Nieng)曾有过外遇,如今已分手。陈恒宁原本在新加坡中央医院担任精神科医学高级顾问医生。

    起诉人表示,她与陈恒宁交往期间,对方开了镇静剂给她应付焦虑问题,却没将她登记在医院记录里,因此入禀高庭起诉陈恒宁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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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人张思云(右)与答辩人陈恒宁(左)曾有过外遇,如今已分手。(档案照)

    案经8天审讯后,法官星期二早上发表裁决。

    法官认为,起诉人说辞反复,在关键问题上甚至出现8个不同版本的说法,最后才称陈恒宁自2017年5月起,共给了她280颗镇定剂。不过,两人之间超过一年的简讯内容,都无法证明起诉人的立场。

    相比之下,法官认为陈恒宁在2018年5月初只给起诉人14颗镇定剂的说辞,与呈堂的证据较一致。

    法官接受陈恒宁只给了14颗镇定剂的说法,而专家证人也表示这样的药剂不足以导致起诉人上瘾,加上后者无法证明出现了副作用,最后判她败诉。

    另据《联合早报》之前的报导,这位前情妇起诉医生,指他没有将她登记为病人就开镇静剂给她服用,结果两人分手后她断了药源,医生也没有将她转介给其他医生,因此疏忽也失责,入禀高庭向医生索赔。

    起诉人表示,她与陈恒宁交往约一年半,陈恒宁期间开了赞安诺(Xanax)以及曲唑酮(Trazodone)等镇静剂给她应付焦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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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人张思云。(档案照)

    起诉人称,陈恒宁以个人名义开药给自己,然后再转交给她服用,没有将她登记在医院病人记录里。

    为证明自己说的是实话,起诉人表示自己有与陈恒宁之间的简讯内容,显示陈恒宁早在2017年1月20日便开始提供镇静剂给她,为期11个月。

    起诉人表示,陈恒宁虽没把她登记为病人,但有给她吃镇静剂,因此她也算是陈恒宁的病人。

    起诉人称自己吃药吃上瘾,事后还出现口齿不清、易怒、认知困难等副作用,需要进行精神治疗以及辅导。

    起诉人指陈恒宁的种种行为违反了医生对病人该有的义务,因此起诉对方疏忽,要求赔偿。

    据了解,起诉人要求约18万元(约54万令吉)的赔偿。

    对此,答辩人陈恒宁医生否认指控,表示自己虽然有给起诉人镇定剂,就需负起谨慎责任(duty of care),但他是以一个情人而不是医生的立场提供药物。

    陈恒宁指起诉人无法证明他违反了谨慎责任而导致起诉人蒙受损失,起诉人的指控无依据且矛盾,起诉人只是要不惜代价毁掉他而已。

    医药理事会在接到起诉人的投诉后介入调查,陈恒宁遭吊牌五个月,他对此提出上诉。

    来源:《联合早报》、《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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