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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申报社险25万奖励金 男子被控不认罪
(新山25日讯)一名雇主涉嫌在2年前虚假申报社会保险机构“职业振兴计划”(Program Penjana Kerjaya 2.0)奖励金,涉及金额高达25万令吉,今日被控时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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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R.史迪芬(45岁)今早被反贪污委员会控上新山地庭,他共面对两项控状。
首控状指被告于2021年5月3日至6日,在新山社险保险机构服务部门,提交一份以其公司名义,申报参与职业振兴计划奖励金的表格,向机构申报了14万3122令吉奖励金。
次控状指被告在2021年6月7日同样向社险机构,虚假申报“职业振兴计划2.0”的奖励金,涉及款额为10万9864令吉。
根据案情,被告被发现试图诈骗两名柔州社险机构服务官员,例如上交文件包括提呈虚假的雇员名单,如12名雇员并非来自被告公司的员工。
被告的上述行为牴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或可在第24(2)条文被判有罪,罪成者可面对坐牢最高20年,或罚款不少过涉及数额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承审此案法官V.M马比士拉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订于2月15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林伟强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阿马比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