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不再容忍 拟法规 严惩垃圾虫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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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政府不再容忍 拟法规 严惩垃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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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山22日讯)柔佛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拿督嘉福尼指出,州政府即将采取更严格的方法,对付乱丢垃圾人士,以保持州内清洁及环境。

    他说,州政府不会再容忍这坏习惯,当局已经在与地方政府,以及固体废料与卫生管理机构(SWCorp)制定法规,来对付乱丢垃圾人士。

    “事实上,柔佛州务大臣拿督翁哈菲兹最近强调的1974年街道、沟渠和建筑法令已经存在很长时间,然而,我们一直在给人们机会改变他们的习惯,而不是开出罚款。”

    嘉福尼接受《星报》访问指出,如今是严格执行法令的时候了,希望人民理解。

    嘉福尼:州政府与相关单位正制定法规,对付乱丢垃圾人士。

    翁哈菲兹近日提及,根据1974年街道、沟渠和建筑法令,若有人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将面临500令吉罚款。

    “我们需要提醒公众,有关条例是存在的,而州政府从去年7月起已经执行‘柔佛清洁’(Johor Bersih)倡议。”

    嘉福尼说,除了宣传活动,该倡议也包括每周在所有地方政府举行社区清洁活动。

    他说,在过去6个月的活动,乱扔垃圾仍然是棘手一个问题,这就是当局为何要采取强硬态度。

    “今年我们将继续推动‘柔佛清洁倡议,但这一次,将与地方政府和固体废料与卫生管理机构更严格的执法,双向并进。”

     

    鼓励公众搜证举报

    嘉福尼也鼓励公众,通过向有关当局投诉乱仍垃圾,协助政府。

    “请人们记下违法行为的必要细节,例如倾倒垃圾的地点、所涉车辆的登记号码以及可能的照片,这将使我们更容易采取行动,并处以罚款。”

    他指出,固体废料与卫生管理机构最近针对1宗在社交媒体上广传,一辆货卡的司机及乘客非法倒垃圾的行为展开执法。

    “从视频中,我们能够识别出车牌,然后找到肇事者的地址,并向对方发出告示,以传召进行调查。”

    他说,此案目前已在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672法令)第 71(1)条文下进行调查,如果罪名成立,可被罚款1万令吉至10万令吉,或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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