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供词充满疑点 5男谋杀罪不成立 重获自由
(麻坡10日讯) 5名被控谋杀巫裔少年的男子,今日基于证人证词充满疑点与矛盾,控方证据不足,获法官宣判表罪不成立,当庭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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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闻讯后立刻在庭上与身边的同伴握手,聆审的家属也涌向犯人栏处与被告们相拥喜极而泣,不少家人及支持者感谢法官的公正裁决及向代表律师道谢。
5名被告包括第1被告斯柯嘉马鲁丁(49岁)、第2被告斯里维乐慕鲁根(42岁)、第3被告阿都拉菲益卡纳山(56岁)、第4被告纳卡拉加(36岁)、第5被告莫哈末菲鲁兹(35岁)。
控状指出,5名被告被控于2012年5月31日晚上11时30分,在峇株巴辖县武吉巴西花园的草场致死当年16岁死者莫哈末劳务,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34条文同读,罪成唯一刑罚死刑。
麻坡第2高庭司法专员苏利亚古马宣读判词时指出,由于证人供词不可靠,充满疑点与矛盾,无法证明死者是被谁打伤,判处5名被告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此案件前后共历时5年,期间经过4任法官,今日终于审结。
案情指出,2012年有人在峇株巴辖的苏雅花园发现一名伤者,送院后重伤不治,解剖报告指被告死于交通意外,由于没有家属认领,死者被埋葬在宗教局墓园。
警方于2016年逮捕一名嫌犯,即第22号证人,并揭发在峇都花园涉及一场暴动,有一人(即死者)被打伤,警方在顺藤摸瓜审问下,揭发死者是被木棍打至重伤,控方重新挖尸检验,证实死于刑事致伤。
警方先后逮捕11人,其中6人面对刑事法典第363条文(掳绑)的指控;另5人则被控谋杀。
此案主控官布特拉副检察司,第1被告代表律师依斯干达沙、扎曼利哈;第2被告代表律师R.K.峇拉克里斯南;第3被告与第4被告代表律师保罗;第5被告代表律师拉美斯、玛维雅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