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条件售卖补贴食油 迷你市场判罚3万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 首页
  • 告别式
  •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设条件售卖补贴食油 迷你市场判罚3万

    (昔加末21日讯)迷你市场设特定条件售卖补贴食油,遭贸消局上门取缔,业者今日面控时认罪,被判罚款3万令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以“凡购买30令吉以上,可购买两包一公斤食油”特定条件售卖补贴食油的迷你市场业者,于上个月29日面控时不认罪;不过,此案今日进入审讯时,业者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昔加末县贸消局从E-aduan线上投报系统接到公众投报,于10月7日上午10时37分,对利民达的迷你市场My Minimarket私人有限公司展开取缔。

    迷你市场设特定条件售卖食油,凡消费30令吉以上者可购买两袋食油,反之只能购买一袋食油。

    当局先派出一名官员入店“尝试购买”(test purchase),并没发现该店张贴特定条件售卖一公斤补贴食油的告示。

    官员挑选数样物品,在结账时向华裔女收银员询问购买一公斤食油,收银员便从柜台后方取出一袋食油。

    当时官员的消费额是13令吉80仙,当他提出要购买两袋食油时,却被收银员告知必须消费30令吉以上,才能买两袋各一公斤包装食油。

    执法组在交易完成后上门进行取缔,并盘问39岁业者李益坚(译音),初步调查,该迷你市场设条件售卖补贴食油,即购买其他物品总值30令吉以上,才可购买两袋一公斤食油,而30令吉以下只能购买一袋一公斤食油。

    当局现场充公6袋食油及3张发票,事发时,该店共有66个食油库存。充公食油样本被送往马来西亚化学局化验,证实是棕油食油。

    迷你市场业者因此牴触1961年统制品法令(122法令)第19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2(2)条文下同罚。

    被告盼法庭轻判

    被告李益坚在求情时希望法庭基于他初犯,及不知情下违反条例,依法从轻。

    主控官莫哈末沙必克副检察司说,贸消局时刻宣传呼吁业者们遵守售卖统制品的条例,而业者理应更加了解相关条例。

    他希望法庭重罚,以便被告吸取教训以免重犯,也让民众尤其B40低收入群体享有政府所给予的补贴机制。

    昔加末地庭法官拉希玛考量后,宣判被告被罚款3万令吉,充公物品则交还控方销毁。

    ↓↓相关新闻↓↓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