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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驱邪强奸妻姨和外甥女 被告改口不认罪
(麻坡11日讯)胶工假借驱邪强奸妻姨和外甥女案,早前被控时认罪的被告,在下判日突然改口不认罪,并要求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派代表律师为他辩护,案展明年1月1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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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的被告于今年11月20日被提控,分别面对强奸外甥女和妻姨的指控,被告原本承认罪刑,法官订于今日下判,但被告今日上庭时突然改口,否认所有控状,法官将此案择日明年1月18日过堂。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11月12日下午6时30分,在昔加末某园丘宿舍,与年仅15岁的外甥女发生关系,牴触刑事法典376B(1)(乱伦)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处不少过10年监禁或不超过30年监禁以及可施行鞭笞。
另一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17年中午12时,在利民达某住家强奸当年19岁小姨子(妻子的妹妹),牴触刑事法典376B(1)(乱伦)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处不少过10年监禁或不超过30年监禁,并可施行鞭笞。
案情指出,15岁受害少女偕家人回乡探访亲友,少女到姨丈家作客,岂料,遭到后者3次性侵。
另外,被告从小姨子(妻子的妹妹)13岁开始,即假借驱邪为名强奸长达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