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妹有何感受?” 法官怒斥涉非礼男子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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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你妹有何感受?” 法官怒斥涉非礼男子

    21岁被告莫哈末努尔哈基米(左)因非礼女学生,被判坐牢一天和罚款4500令吉。

    (麻坡11日讯)“你是家中的长子,还有妹妹,如果这种事(猥亵)发生在你的家人身上,你有何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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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卡马纳今日在地庭,针对一名21岁男子非礼女学生的案件,在宣判时如此怒斥被告。

    “孩子做错事,承受痛苦的是家中两老(父母)。一个人知道犯了错,不会再重蹈覆辙,而你接二连三的行为,使你父母也蒙羞。”

    这名21岁被告莫哈末努尔哈基米,被控于去年1月12日下午约1时10分,在居銮东姑本达哈拉路边,粗暴非礼一名16岁女学生,牴触刑事法典354条文(非礼)。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所涉及惩罚中的任何两项。

    去年1月24日,被告在麻坡推事庭,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肢体性侵)下被提控,唯被告否认有罪。

    女生向父母告知实情,由父母报警,案发数分钟后,警方迅速逮捕被告。

    此案主控官为丹尼尔穆尼尔,被告的代表律师为阿兹琳费利西亚。

    被告今日认罪后,主控官建议法官,考虑到受害者是学生,因此根据相关法令27条文判处被告适当的处罚。

    法官怒斥被告后,判处被告坐牢一天和罚款4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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